【转发教务处】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关于“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4浏览次数:12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以下简称省大创项目)的顺利开展,确保省大创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及时总结相应成果,提升相关工作质量,学校定于2020430前完成2018年度立项及之前年度未结项的省大创项目评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督促本学院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提前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工作:

1.结项范围(具体项目见附表):

1)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大创项目;

2)2019年度立项,项目主持人2020年毕业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

2.材料提交:

1)在线材料

项目组415日至30期间登录 “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s://jsgjc.jse.edu.cn/cxcy/),完成各期季度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申请书的在线填报。

(2)电子材料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

(3)纸质材料

项目组除结题报告外,还须提交研究成果,成果至少应包括下列几项之一:①与课题相关的研发实物或创新发明;②基于研究项目所申请的专利、版权;③项目研究开展的调查报告或产生社会积极影响的相关媒体报道材料;④基于研究项目,在由教育主管部门、行业(学会)等机构组织的面向高等院校大学生的各类专业、学科竞赛、评比活动中取得的奖项和实践成果;⑤有项目组学生为署名作者并在省级(含)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的该项目研究论文。其中,“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应比“一般项目”、“指导项目”更高。“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研究过程中的调查问卷及分析、实验报告及数据、专利证明、图片资料等(其中,发表的论文提交时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项目组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含相关成果及支撑材料等)请按照各学院评审要求及时间节点交至各学院具体负责老师。(文件夹以“项目代码+结题材料+项目名称”格式命名),请各学院做好归档工作。

3.验收形式:

由各项目所属二级学院通过教学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组织结项评审,采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验收。结项评审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4)结项验收记录表(附件5),5月4日16:00前交至教务处学习指导科。结项结果初定为“优秀”的项目(2017年及以前项目不评优)根据文件“优秀”控制在20%,需提交纸质材料(参见“纸质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重点项目同时提交汇报时间为5分钟的PPT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要求:项目代码+结题报告+项目名称,按要求提交二级学院指定负责人

鼓励各项目组创新本项目研究情况的展现形式,如通过制作展板、海报、网络推介等形式,展现项目研究情况及成果。

4.重要提醒:

1)请各项目指导教师认真审核结题材料,悉心指导,各项目组成员认真负责、精心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于2017年度及以前未结项的项目,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督促项目组完成结项工作。本年度大创项目结项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申报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提前结题

对于2019年立项的已经提前完成研究的项目,由项目组提出《提前结题申请书》(见附件),经指导老师及学院签署意见上报教务处审批后,办理提前结题申请的项目,同时须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上,提交“提前结题”申请并参照本通知提交结题材料并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四、大创、校企合作工作群

没有验收的项目主持人和老师加入相应的工作群:

1、晓庄省大创群2013-2015,QQ群号:149306429

2、晓庄省大创群2016校企,QQ群号:557618630

3、晓庄省大创群2017,QQ群号:626730233

4、晓庄省大创群2018,QQ群号:575628813

5、晓庄省大创群2019QQ群号:837097999

以上事宜,请各相关二级学院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并督促到各项目组学生和指导教师。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习指导科联系,联系电话:86178134,联系人:杜晓丹。

  附件:

0、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样表;

1、2013-2019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在研项目进度

2、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评审指标;

3、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评分表;

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结果汇总表

5、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记录表

6、南京晓庄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通知全文及附件.rar

                  教务处

2020414